關於調整我院參保大學生異地轉院(診)、異地住院管理辦法的通知
各系部:
爲了便於我院參保大學生回父母所在地住院治療
,簡化異地轉診轉院手續,現根據合肥市《關於調整我市在肥高等院校在校大學生醫療保險相關待遇的通知》(合人社祕〔2012〕315號)的規定,對參保大學生異地轉診轉院、非在校期間異地住院及報銷事宜作出如下規定:
1、備案制度
參保大學生因病需要到合肥市以外醫療機構就醫的,需辦理備案手續 。
(1)轉診、轉院:大學生在校期間生病,要求轉入父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醫院住院治療的
,經合肥市醫保定點醫院首診後
,憑疾病診斷書、住院通知書在學校辦理轉診、轉院備案手續。
備案辦理程序:患病學生持首診醫院(醫保定點醫院)疾病診斷書、住院通知書――→填寫《在肥高校在校大學生轉診轉院/異地就醫備案單》(附件一,一式兩份
,可以複印)――→學校醫保辦簽署意見,備案生效 。
(2)異地住院就醫:大學生在實習、寒暑假、法定節假日、休學等不在校期間因病需住院治療的,應在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住院治療 ,治療結束返校後 ,在學校補辦備案手續。
備案辦理程序:住院學生攜帶住院材料填寫《在肥高校在校大學生轉診轉院/異地就醫備案單》(附件一,一式兩份,可以複印)――→學校醫保辦簽署意見,備案生效。
2、報銷辦理程序
學生轉診轉院、異地住院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
。出院後兩個月內,由學生將《在肥高校在校大學生轉診轉院/異地就醫備案單》、《大學生零星報銷申請表》(附件二)、異地所住醫院的出院小結(醫院蓋章)、費用明細清單(醫院蓋章)、住院醫療費發票、學生身份證和學生證複印件等材料交院醫保辦,院醫保辦到市醫保中心辦理結算。市醫保中心根據提交的材料按政策進行結算,符合政策的給予支付 ;不符合政策的材料退回
。
3、責任與監督
各系應明確責任,對學生轉診轉院、異地住院嚴格把關,做好大學生轉診轉院、異地就醫的備案記錄等工作
,同時做好相關監督,對學生就醫的真實性負責,防止各種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爲發生,維護醫保基金安全。如發現違規行爲將依照《社會保險法》、《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》等規定
,追究法律責任。
4、本辦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執行。
附件:
院 醫 保 辦
二○一二年九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