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務處工作職責
一、在學院董事會和黨委的領導下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、《事業單位會計準則》等有關的經濟法律法規,對學院的收支財務進行全面管理,計劃、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,維護財經法規 ,確保資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。
二、根據學院長期發展規劃,負責編制中、長期資金需求計劃,做好經濟預測;積極開拓籌資渠道 ,依法多方籌資、融資,滿足學院發展的需求。
三、 深入調研、瞭解教學第一線的實際需求 ,以“積極穩妥、保障供給”向教學第一線傾斜的原則
,編制年度收支預算 ,確保教學需求,確保財務平穩運行
。
四、 依法、依制度組織下屬科室開展日常會計覈算工作,準確辦理審覈、報賬、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。
五、 根據省物價局批准的收費項目及標準,依法收取學費、住宿費等
,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。
六、 負責對各類財務報表及統計報表的審覈。
七、 負責對獨立賬戶收支覈算的財務活動進行指導及監督
,並根據學院的安排,配合審計部門進行財務審計。
八、 配合資產管理部門加強對全院固定資產、物資的管理。
九、 定期向學院領導和教代會報告收支預算、年終決算的執行情況,及時、準確、真實、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,接受學院領導及審計部門的監督及檢查
。
十、 根據學院安排 ,參與基本建設、維修工程、設備購置等項目的招標活動,審查經濟合同,以保障經濟活動依法、有序進行
。